2005年8月3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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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无手续车 视为明知买赃车
律师:此买卖行为属违法 车被收缴后买车人要求返还购车款 法律不支持
阿原

  镜头回放
    今年2月,杨某找到严先生说,自己有辆二手桑塔纳轿车要出售,但是没有任何手续。由于价钱便宜,严先生就买下了。
    5月2日,公安机关找到严先生说,此车是杨某盗窃来的,并收缴了这部车,没收了杨某的售车款。杨某也因盗窃被追究了刑事责任。
    随后,严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杨某返还其购车款5万元。
    法院经审理,驳回了严先生的起诉。
    
    律师分析
    刘晓原律师认为,严先生购买杨某轿车时虽然不知是盗窃来的,但是按照有关规定,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属明知是赃车,严先生在杨某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,仍然购买该车,应视为“明知是赃车”的情形。后该车经公安机关认定为赃车。赃车是禁止流通物品,不允许自由买卖。
    由于严先生与杨某的买卖行为属于违法行为,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。因此,严先生到法院起诉,要求返还购车款的请求,得不到法律保护,故其起诉被法院驳回。